山东省栖霞市三措合一加强机构编制督查

访问次数: 1611                        发布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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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山东省栖霞市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督查力度,有效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透明度,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从源头把好审批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定期召开编委会,商议各部门各单位机构编制调整和设置意见,认真落实机构编制事项一支笔审批制度。同时,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套联动,共同把好机构编制管理关。 

   二是推行实名制管理,公示好机构编制信息。2005年以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分别对全市市直、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2009年底,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全市不涉密单位的主要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网上公示,扎实推进了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公开性。另外,还向社会公布了机构编制监督电话,受理机构编制方面的投诉和举报,畅通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

  三是扩大监督覆盖面,落实好督查规定。充分利用媒体,深入宣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社会知晓度,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舆论氛围。同时,会同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丁文玉)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