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村村通工程实施好几年了,可是阜阳市颍上黄桥镇从曾庙村到姚海村的公路坏了七八年了,到处都是大坑套小坑,骑自行车都危险,更别说行车了!颍上火车站就在黄桥,这条路是出外做火车的必经之路。因为坏了,大家不得不绕很远的路。国家不是说:要想富先修路吗?希望张书记看到后能督促地方政府一点点,早点把这条惠民之路修修吧,我们期望不高,能骑车子过去就行啦,拜托了各位父母官!!!!
答复意见:
阜阳市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
黄桥镇曾庙至姚海公路是颍上县的一条乡道,简称黄小路,路基宽
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路,“十二五”的建设重点为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和危桥改造,“十一五”期间未能得到建设的县乡道路在“十二五”期间将会迎来新一轮的改造升级,道路状况定会大大好转。颍上县交通运输局已将黄小路改造列入了“十二五”规划,一旦项目获得批准,资金到位,即可组织实施。
【网民留言】
卡司着帮人本来就是黑社会成员,一生作恶多端,此前我们村有一村民盖房子需要河里的鹅卵石去打屋基脚,运了一些石子,这时采砂场的人看见了就当场恐吓这位村民:“你再搞你再搞我就当场把你打死,大不了陪你二十万”。如此多的恐吓语言不胜其举,据真实情况了解卡司这帮人势力雄厚,用黑心弄到的钱将黑白两道通吃。
事发后的第二天,我和婶婶去镇上本村支书开的饭店找书记,书记正在空调房里打麻将见我们来了还问我们是来干什么,随后的语气强硬态度极为不好,后来几次找到本村书记,他对我们置之不理,敢问一下作为一村之主,村民发生如此重大事件,岂能视而不见,这也不怪,这就是书记的一贯“作风”。
找书记无望,我们只好找到镇府,为的只是能够让打人者付出一定的医药费,而且之前我们也垫付了不少,一个农村家庭在夏季双抢农忙之时哪来那么多的救命钱,镇ZF工作人员也置之不理,要我们找派出所,说我们之前报了案,他们会处理的,而我们之前也找了派出所,所里的负责人纪所长他态度极为恶劣要我们去找镇ZF……这样踢皮球的方式,何时才能解决我们眼前最急问题——拿钱救人。
在经过几个回合与他们的交谈,最终用踢皮球的方式将我们踢到无援的崖边,我们真正领教了砂场的势力了,所以我想通过贵台帮我们解决或是缓解我们的燃眉之急,希望利用媒体和网络的力量舆论的力量来还我们平民百姓一个公道。
镇低岭村叶村组
答复意见:
池州市回复意见:
红警电脑科技网友,您好!看到您
您反映贵池区墩上镇低岭村叶村组叶本清一家人遭到非法采砂黑势力人员无故殴打,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批示贵池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阅处,贵池区迅速调查处理了此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据调查,
经查,叶本青、叶有青兄弟俩在低岭村做空心砖生意。几年前买了一批石粉和瓜子片堆放在九华河叶村组边的河滩上。今年7月份九华河发大水将石粉和瓜子片冲走了一部分。叶本青、叶有青认为是董冲砂场采砂拦截河道造成的,从而迁怒于砂场。
经初步了解后,派出所干警和低岭村干部要求双方保持克制,一切待派出所调查后依法处理。当晚,派出所对7•26打架案件进行了受案,录入协同办案系统。
叶本青、叶有青住院后,截止到
二、董冲砂场基本情况
董冲砂场位于墩上街道办事处河口村董冲组,与低岭村叶村组相邻。
三、案件办理及调查情况
墩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和关注该案,事发后第二天上午,街道主要负责人安排纪工委书记及维稳综治办人员到事发现场进一步了解情况,全力做好群众思想稳控工作,向当事人及家属表示,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7•26打架纠纷,墩上派出所会按法律程序,依法查处该案。同时,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多次和派出所沟通,了解督促该案查处进展情况。因此,街道办事处并不是对该案置之不理,也并非踢皮球式的推脱;墩上派出所也是严格按法律程序处理该案的。经办事处和派出所多次督促,当事人砂场老板胡森钱才分三次,共拿了6800元钱给对方当事人垫付医疗费。
低岭村委会也是积极参与配合该案的调查处理。事发后第一时间,村支书宋玮东赶到事发现场,并到医院看望叶本青及其家属,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化解矛盾。
四、下步工作
目前,叶本青已出院。公安机关已通知当事人做法医鉴定,将根据法医鉴定材料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继续要求董冲砂场尽快筹措医疗费,缓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主动与当事人叶本青及其儿子叶昌城约谈,加强思想交流沟通,确保尽快达到案结事了、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的目标。
【网民留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
第三条、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依法依规拆迁
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要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的数量,实施行政强制拆迁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并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定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繁昌县城建委以上5项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必备资料全无严重违背国务院紧急通知向繁昌县建投公司颁发《拆迁许可证》和公告
繁昌县建投公司拿着违法的拆迁许可证,突然自
答复意见:
芜湖市回复意见: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繁昌县环城西路商住楼拆迁问题。芜湖市委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繁昌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繁昌县的城市建设因历史欠账较多,与经济的快速发展不相协调。为加快推进旧城改造,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县城整体形象,根据县城的总体规划,繁昌县决定对原县工会周边地块实施拆迁改造。2010年2月,县相关部门对该地块进行了拆迁摸底,摸底过程中未接到群众反对意见。根据市政府《关于繁昌县2010年城区房屋拆迁基准价格批复》(芜政秘〔2010〕84号),相关部门制订了该区域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批准后于
根据拆迁方案,原县工会周边拆迁改造用地共32.66亩(前期已拆迁9.31亩),拆迁面积约2.3万㎡,涉及拆迁户301户,拆迁户实行就地、就近安置,并将其作为“净地”出让的条件之一。此次拆迁改造,主要是结合县城水环境综合整治,提高西门桥至芜铜铁路区域防洪能力;打通安定西路,取直环城西路,将有效缓解环城西路与金峨路交叉口交通压力,便于群众出行;该地块拟建造的集购物、餐饮、娱乐和住宅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也有利于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在实施拆迁过程中,位于环城西路两侧商住楼部分群众不同意拆迁,并两次到县有关部门上访。县政府安排分管副县长现场接访、答复,组织县建委、规划、信访、县建投公司、繁阳镇等单位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规划和拆迁、安置政策,并决定对该区域拆迁改造进行民意调查,于
繁昌县政府表示,将充分尊重群众意见,根据此次民意调查的结果,如多数居民不同意现在拆迁,即暂停该区域拆迁改造,待时机成熟再行实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安徽省委张书记
您好!我叫刘佳佳,是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的一位瘫痪在床24年的重度残疾人,也是安徽省含山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含山一建)的一名伤残二级老工伤职工。我于
高位截瘫,不同于跌打损伤和骨折,高位截瘫导致的脊髓损伤不仅会导致病人运动功能障碍,失去行动自由,而且存在感觉、呼吸、排便等多方面肌体功能障碍,经常会发生压疮、尿路感染、大小便失禁、肺部感染、败血症、肾功能衰竭以及肢体痉挛等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可以说高位截瘫引起的脊髓损伤患者终生都在和各种并发症作争斗。任何并发症随时都可以终止脊髓损伤患者的生命。我今年已经四十一岁,工伤已经二十多年了,随着年龄的增加,我明显感觉到肌体抵抗力在下降,各种并发症相继而来,工伤以后,我就一直饱受着压疮、尿路感染、大小便失禁等多方面疾病的折磨,经常发高烧,常年靠吃药来维持生命。截瘫不仅给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上带来各种痛苦,而且也给家庭造成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方面的负担!
一九八六年工伤以后,我一直随父母生活,生活起居都需要父母照顾。由于我为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前发生的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纳入工伤统筹管理。病情稳定以后,一九八八年公司和我签定了一份工伤协议(有附件),给我残废抚恤费每月32.25元,护理费按照本行业二级护理每月39元,医药费每月6元,合计每月只有77.25元。在我瘫痪在床的23年中,经我的一再要求,公司也做过几次伤残津贴费和护理费的调整,但一直到二00八年四月我的各项费用加起来每个月也才仅有639元。这其中包括护理费每个月80元,包干医药费每个月15元,卫生纸费每个月24元,剩下的伤残津贴费每个月仅有520元。我的父母现在均已年近七旬,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 520元的伤残津贴费已远远维持不了自己的基本生活。
安徽省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二00四年就实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向含山一建申请,要求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规定兑现我的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2009年4月15号,我再次向含山一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按国家规定兑现工伤待遇,此后也交涉过多次,但至今没有给我任何答复。
这样的答复意见我无法接受。我毕竟不同于一建公司一般的工作人员,没有生活来源,没有自理能力,完全靠单位的一些伤残补助和接济来维持生活。在我工伤时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企业对政府交纳利润,在利润中应该包括了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即使企业无任何资产,政府也应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社会统筹性的特征,为此《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72条规定“实现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第73条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政府有建立社会保险、强制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含山县建设局的答复是违反劳动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其实质就是不履行政府的职责,同时帮助所属国有企业逃避支付工伤保险金的法定义务,严重侵犯了本人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严重危及本人的生命权。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由于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及其官员的狭隘的执政理念,地方政府为一时的政绩,轻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政府部门认为劳动法同其他法律一样,劳动者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的,他们能不管尽可能不管,对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熟视无睹,且故意偏袒和怂恿资方,使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政府有建立社会保险、强制各类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和责任。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由于地方政府的监管不到位。直接导致我24年的工伤待遇一直没能够解决。我信访件上提出的要求应该是政府和企业早应解决的问题,而不应在该是在企业改制时要解决的遗留问题。工伤事故的实质是劳动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侵害,享受《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是工伤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对人身伤害的补偿!因此,我恳请您,关心一下我们工伤残疾职工的生存,关问一下我所提出的信访要求。这是政府的责任!泣血企盼!
我本人的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仙踪镇大庙行政村外二村033号
答复意见:
巢湖市回复意见:
幸福的天空网友,您好!看到您
一、基本情况
刘佳佳,男,42岁,仙踪镇大庙行政村外二村033号,系含山县建设局下属集体企业一建公司职工。该同志于1986年8月在含山一建淮南工区工作时不慎从3楼摔下,造成胸椎10至12节粉碎性骨折伴高位截瘫,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在其来访前,含山县一建公司根据公司规定,按照639元/月的标准支付生活费。含山县一建公司成立于1950年,县属大集体企业,1997年根据国家推进市场经济的要求改制成股份制企业,现有职工310人,退休人员252人。于2009年9月启动改制工作,目前已进入清产核资阶段,初步测算改制约需费用1880万元,改制资金缺口630万元。
二、处理情况
刘佳佳来信来访前,含山县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安排相关单位妥善处理此事。具体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刘佳佳于
三、下一步处理意见
近一年来,刘佳佳多次到省、市政府和网络反映其问题,含山县相关部门一直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为妥善处理刘佳佳信访一事,现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明确时间要求。相关单位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刘佳佳所反映的信访问题于2010年9月底前处理到位。
(二)多方筹措资金。一是在含山县一建公司拿一点;二是在含山县信访救助基金中解决一点;三是争取市政府给予减免一点。通过三方面结合,解决刘佳佳办理工伤保险相关费用。
【网民留言】
南陵县地处芜湖市南部,全县土地总面积187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6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3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32%;全县现有国家重点公益林11.5万亩,省级重点公益林5.88万亩,历年来实施的退耕还林项目5.98万亩;全县总人口54.5万人,下辖8个镇,除许镇镇以外,籍山、弋江、三里、何湾、家发、工山、烟墩7个镇均有山林分布。目前全县在职职工334人,有技术职称的39人,下设八个林业工作站,管理戴公山林场、丫山林场两个国有林场。近年来,我县又提出建设生态县、建成芜湖市后花园的新目标,林业正由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林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提高。但是,在今年三月份机构改革中,全省林业较重县只有南陵拆并了县林业局。将严重影响南陵林业发展,建议尽快恢复南陵县林业局机构。
答复意见:
芜湖市回复意见:
网友:
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建议恢复南陵县林业局机构。芜湖市委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南陵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10〕16号)的精神,南陵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南陵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于今年3月份实施。根据改革方案,南陵县在此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并未撤销县林业局,而是将原县农业委员会和县林业局的职能进行整合,成立了新的县农业委员会(林业局)。新机构运转几个月来,各方面工作平稳、有序,效果良好。
感谢你对南陵县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百忙中给您带来麻烦。我是肥西县上派镇市民,我向您反映的是肥西县上派镇青年北路与金寨南路卖淫嫖娼场所为什么有关部门不查处,整天(特别是晚间)人们不可走此处,霓虹灯暗淡,卖淫女公开拉客,实在影响肥西创建工作。此地有些卖淫嫖娼场所,有关部门已查封,为什么有的明显卖淫嫖娼场所,有关部门不予查处,是否之间有什么交易?是否存在腐败问题?请张书记给予解决。
答复意见:
合肥市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
肥西县上派镇与合肥市区已连为一体,外来人口多,流动性较大,给“扫黄打非”工作带来难度。接到您的留言后,自
下一步,肥西县将始终保持对卖淫嫖娼行为的打击力度,彻底铲除涉黄等丑恶现象。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社会治安工作的关注!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巢湖市庐江县矾山镇东明村的一位村民,我们村去年新建的王广生石子厂的噪音和粉尘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另外其生产的废石大量落入水库,对水库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本人曾多次向巢湖市环保局和庐江县环保局反映,结果迟迟得不到解决。希望张书记予以关注。向这种对环境破坏十分严重的小厂我们应该不允许其存在,它的存在只会祸及子孙万代!
答复意见:
巢湖市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
经查,王广生石料厂现更名为庐江县广源建材厂,主要从事石料开采加工,位于庐江县矾山镇东明村关庙村民组,其《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环保证照齐全。自2009年10月份,该建材厂在矾山镇东明村黄榜村民组,新建一条年产30万吨玄武岩石料加工生产线,占地面积
2010年3月份,庐江县广源建材厂在新建生产线环评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动工建设。4月份接群众投诉后,庐江县环保局会同矾山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察看,了解新生产线建设情况,并根据现场察看和调查情况,依法向广源建材厂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同时对新生产违法建设、组织设备调试生产行为拟立案进行处罚。另据网友反映查明,庐江县广源建材厂采矿区旁边约
根据上述情况,庐江县就网友投拆该建材厂污染等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广源建材厂新生产线环评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设备调试生产;对原有生产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以防噪音扰民。白天进行破碎生产作业时,必须带水作业,并加设除尘设备;
下半年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用水的情况下,对矿区水塘进行一次全面清淤,并对护坡进行加固,确保塘坝安全。
【网民留言】
各级领导你们好:我是安徽省、怀宁县、石牌镇。我的孩子今年中考、他考了664分、当时分数下来时、我的孩子想去怀宁中学、可是老师告诉我怀宁中学需要690分、没有办法去怀宁中学。
答复意见:
安庆市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看到您
怀宁中学今年计划招生共1100名,其中:计划内770名,择校生330名。您留言反映孩子中考成绩664分,据查,按成绩排名为全县1516名,老师通过分析全县考生成绩排名并根据往年学生填报志愿的倾向,引导您孩子填报新安中学并没有错。
今年怀宁中学录取分数线为:计划内687分,择校生637分,没有600分可以录取的情况。新安中学(省示范高中)今年招生计划共800人,其中计划内560人,择校生240人,新安中学今年计划内录取分数线659分,您孩子作为计划内学生录取到新安中学也仅比计划内录取分数线高5分。
怀宁中学、新安中学同为省示范高中,招生在同一个起点上,教育质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校管理都处在同一水平线上,无论从多年来的高考成绩还是在社会评价上,新安中学在怀宁县都处于一流水平。
【网民留言】
张书记!我们是安庆市怀宁县月山镇的部分居民!曾于2009年反映过有关安庆市阿瑞斯家具公司非法排污严重影响周遍居民身心健康的问题!至今已近一年!当地环保执法等相关部门推委敷衍!明知该私营企业没有合法的环境评估手续!依然听之任之!该企业还在非法非法生产!非法排污!我们也于2009年9月向怀宁县环抱局提交了我们的集体请求!有关媒体对也对该企业的非法行径做过报道!{
答复意见:
安庆市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看到您
安庆阿瑞斯家具公司于2007年5月投产,原租用月山供销社仓库,由于当时车间离居民区较近,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怀宁县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安庆阿瑞斯家具公司进行重新选址搬迁。
经多方协调,该公司在离居民较远的山边新建了工棚式厂房,并于2007年8月份搬至新址生产,对喷漆房进行封闭处理,目前该企业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
您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怀宁县委督查室已责成县环保局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该企业加强管理,要求该企业切实控制好生产中对环境的影响,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网民留言】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们是枞阳县交警大队的协警,工作了十几年,单位从来都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不到600元,没有医疗保险,没有劳动保险,没有住房和住房公积金,现在的物价在疯涨,我们的这点工资简直不知道怎么样去生活了,我们多次向单位提出增加工资,可是迟迟没有结果.现请求张书记在百忙中抽点时间过问一下此事,我们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安庆市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看到您
一、关于签订劳动合同问题。枞阳县交警大队共有协警52人,新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部分协管人员聘用了十几年,属长期聘用关系,未再补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已责成县交警大队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续签劳动合同。
二、关于工资待遇问题。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前枞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县交警大队协警的工资由三部分构成:(1)基础工资420元,工龄工资10到40元,月均450元。(2)月考评奖金160元。(3)其它补助:夜间巡逻费75元,驻勤补助50元,驻队人员伙食费全免。
三、关于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已按照国家规定为全体协管人员及工勤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枞阳县公安局正着手制定协警医疗保险缴纳办法。
目前,协警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统筹范围。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的孩子今年中考,考了530多分,他一心一意想去更好一点的学校读书。但后来告之想去的学校分数低了,学校根据望江县教委的要求让孩子重填志愿,结果被华阳中学录取,但通知上注明我们这些重填志愿的孩子比原来就填了该校的学生要多交2000元钱,打听其他学校没有这个做法。仔细一想,上大学填志愿也有后来补录,从未听说多收钱,可华阳中学的做法实在是很高明和新奇。我想把这事向县教委反映,有人说没有用,说是教委都把先填和后填志愿的学生名单开到学校来了,暗示学校可以区别对待。特向张书记反映!
答复意见:
安庆市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看到您
为切实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充分利用好现有教育资源,满足广大初中毕业生的就学需求,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今年望江县对高中学校招生程序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允许部分填报省、市重点高中但没有被录取,同时中考分数达到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自愿重填志愿,补录到普通高中就读。
在补录过程中,除华阳中学曾计划对新补录学生收取一定费用外,其它普通高中均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没有收取额外费用。望江县教育局在得悉此情况后,已于8月中下旬责成华阳中学立即停止收费计划,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并要求学校主要领导就此进行深刻检讨。
目前,该校补录高一新生已全部到位,学校没有向这些新生收取额外费用。
感谢您的监督。
【网民留言】
今年秋季开学,安庆九一六学校将租用安庆原十五中弃置的旧教室给初三十二个班级近七百名学生上课,这里不仅无像样的操场、体育设施和理化实验设备,而且旧教室(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都没有进行除险加固防范,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教学质量和学生人生安全得不到保障的这一情况,竞无人干涉,真叫老百姓揪心。为此,特上书张书记请予以关注。
答复意见:
安庆市回复意见:
我有清风网友,您好!看到您
安庆九一六学校自2007年由安庆市九一六科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接办以来,一直按照安庆市委、市政府和安庆市教育局要求积极筹划新校区建设。新校区一期工程去年九月中旬动工建设,不到一年时间已完成4.5万平米的校舍建设任务。
由于九一六新校区校外的下水管道等市政工程设施尚未完工,使九一六学校新校区不能全部投入使用,一时难以容纳大量学生入住。安庆市教育局从师生安全考虑,同意该校在市区限期租用校舍解决老生的上学问题。
8月下旬,九一六学校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到新校区参观考察,征询他们对上学地点的意见,大部分家长同意在主城区租地上课。鉴于此,九一六学校决定正式租用安庆市二职高(原安庆市十五中)原校址办学一学年,解决初三年级学生上课问题。而高、初中所有新生都到新校区上课。
原安庆市二职高校舍是因原安庆市一职高和二职高合并组建安庆市第一职教中心并将在2010年秋季搬到新校区(原八中)办学而在上学期末才停用,并非不能使用的危房。目前九一六学校正在对二职高的校舍进行装修粉刷,改善条件,确保安全。
鉴于二职高校区上体育课和实验课的条件略有不足,九一六学校初中毕业班学生每周有两个半天到一中上体育课和实验课。九一六学校将安排专人负责二职高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师生的安全。
九一六学校租用二职高校区是过渡时期的权宜之计,有关条件不尽如人意在所难免,希望理解。
市教育局将继续督促学校加快新校区建设力度,将继续争取有关单位早日解决九一六学校新校区外面的下水管道等市政设施建设问题,以保证新校区尽快全部投入使用。
【网民留言】
由于有些地方年年洪水灾害,国务院拨款给移民盖新房,但是地方政府和大队干部为了谋求私利不择手段买卖农民住房,希望各级领导能慎重考虑这件事情。本来国家是为了灾区,这样给了当官的指了一条财路。灾区是在寿县炎刘镇。
答复意见:
六安市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
寿县炎刘镇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对行蓄洪区部分群众进行移民迁建。行蓄洪区群众首先个人申请,经批准后,实行国家补助与个人自筹相结合,进行建房。炎刘镇共有870户群众实行了移民迁建,分四批逐步实施,其中390户由群众委托,村组织进行实施,地点在各村,目前群众均已搬迁入住,有480户由群众委托,在集镇位置,镇政府组织进行统建,现已竣工,房屋分配到户。
为把移民迁建这项工作落实好,炎刘镇政府对申请建房的移民进行了认真的资格审查,并有相关材料存档备案。村统建的,由村和群众与工程队谈定价格,并对工程质量把关,建成后统一分配到户。对镇统建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操作,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由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审计;炎刘镇在寿县会计中心设立了移民建房资金专户,做到移民建房资金专款专用;房屋建成后,实行抽签的方式统一进行分配,并由司法所人员现场公证。炎刘镇政府在整个操作程序中公开透明,没有买卖农民住房的情况。对移民户分得的房屋,炎刘镇政府也十分关注,每户农户入住前均签订承诺书,承诺不转卖,如今后发现有私下买卖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政策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马鞍山路高架建设的野蛮施工非常严重的影响附近居民日常生活,雨天一脚泥,晴天一身灰,断水停电时常有,断网停气经常事,原来还有条单行道给居民车辆走走,现在基本无路可走。。。
答复意见:
合肥市回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南北高架一号线(马鞍山路高架)工程目前已进入地面道路施工阶段,随着南二环下穿桥建成通车,南一环路(宣城路~滨河路段)也相继封闭施工。由于该工程施工需要,马鞍山路方向和南一环方向均进行封闭交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马鞍山路方向沿线均保留便道,并在谢岗小学周边专门修建了学生专用通道;南一环路段方向保留有人行便道,周边居民车辆可通过宣城路、巢湖路和淝河路绕行进出。
施工期间断水断电断气等问题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施工中供水、供电等杆管线正常迁建;另一方面在施工地面道路时,地下管网纵横交错,原有管线建设时间较长,管线布置不规范,施工单位在施工时损坏。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将加大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原有管杆线保护措施,避免因施工损坏管杆线情况的发生。
随着工程建设向前推进,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将要求施工单位本着成熟一段、放行一段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把方便留给周边居民,加快工程施工进度,其中南二环路至312国道段在9月底前快车道通车,其它地段将在年底前陆续建成通车。届时周边居民出行将会顺畅便捷。再次感谢您对大建设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
我是六安市霍邱县高塘乡新庄村农民,现超生两个孩子,现当地计生委把我家人逮进去,硬要钱把小孩上户口,(32000元)本身家庭很穷,也没有钱。身体还带病。张书记我想知道这些钱是上缴给国家的吗?合理吗?
答复意见:
六安市回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
经调查了解,网友系霍邱县高塘镇新庄村刘庙组群众,刘修红,男,1979年2月出生,付应勤,女,1976年7月出生,二人于2001年8月结婚,2002年10月政策内生育一胎男孩。2003年该夫妇外出务工, 2008年2月在合肥政策外生育二胎女孩,生育后未回乡接受处理。2009年11月该夫妇又政策外生育三胎女孩。由于该对象户被举报进行过非法性别比鉴定,近日,刘修红被霍邱县高塘镇计生办带到霍邱县“两非”专案组,就非法性别比鉴定接受调查处理。
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超生第二子女,按双方上一年度总收入的3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次增加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此计算,刘修红、付应勤政策外二孩应征收社会抚养费6.7万元,政策外三孩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3.5万元。
根据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八条,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可申请分期缴纳,考虑到刘修红实际困难,霍邱县有关方面允许其分期缴纳,首期缴纳3.2万元。根据国务院令第357号《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