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地区编办多措并举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基础工作

访问次数: 1400                        发布时间: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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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疆昌都地区编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守法意识。通过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刻认识到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熟悉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内容、程序、责任等,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健全机构,理顺工作职责。以本轮机构改革和调整为契机,统一在各县编办设立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县编办管理的股级行政机构,有效解决了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主体不明确、登记管理机关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通过重新制定地县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责任,为切实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是编辑手册,规范工作程序。地区编办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辑了《昌都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简明工作手册》,该手册详细介绍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基础知识、操作程序、政策法规等内容,通过发放给各县和地直各单位,进一步宣传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有助于各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准确了解并掌握工作程序,将有效提高全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积极与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调,要求相关部门应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具备企业法人登记条件的,由该单位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工商部门方可对事业单位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要求工商部门如需对事业单位进行企业法人登记,应提前征求地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意见,切实避免出现双重法人的问题。通过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轨道。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