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地区编办强化四项措施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访问次数: 1611                        发布时间: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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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上半年机构改革工作结束后,为切实巩固机构改革成果,西藏昌都地区编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后续监管,确保了机构改革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后,地区编办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新组建部门及时举行了挂牌仪式,地区编办负责人在挂牌仪式上宣读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挂牌仪式均进行了宣传报道,增强了各部门执行三定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加强跟踪管理。地区编办重点围绕各单位是否更换科室牌子,是否按照新制定的三定规定履行职责,部门间职责关系是否理顺,是否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等问题,不定期深入地直机改单位开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保证了机构改革政策的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在地区财政、人力资源、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地区编办严格执行三个一五不准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事前核编、工资集中支付和动态管理制度,不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最大限度发挥了编制使用效益。

  四是加强基础数据维护。按照印发的三定规定内容,及时编印了地直部门机构编制情况一览表,使各部门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相关信息一目了然,同时对机构编制数据管理库和编制实名制卡片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确保了机构编制数据的准确、完整,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奠定了基础。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