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电气化铁路安全 沪汉蓉区段严禁四类行为

访问次数: 1540                        发布时间:20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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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宜万铁路的建成并投入运营,沪汉蓉铁路全面建成在即,省政府近日发布通告,明令严禁4类行为,保障沪汉蓉通道区段电气化铁路安全。

  通告指出,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沪汉蓉通道区段电气化铁路安全,严禁攀爬电气化铁路电力接触网线杆、铁塔和铁路电力机车车辆等。严禁在电力接触网杆塔、拉线周围20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和倾倒有害化学物品,或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各1000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严禁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各300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不得触碰电力接触网,向电力接触网抛掷、搭挂绳索等任何物品,或在电力接触网杆塔上架设、安装、悬挂其他设施或物品。严禁各种车辆和行人在未设置铁路道口或人行过道处通过电气化铁路线路及铁路调车作业区域,或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行走、逗留。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电气化铁路道口或人行过道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汽车、拖拉机和畜力车装载货物高度不得超过4.5。如超高触碰道口限界门的活动横板或吊链时,必须倒装或在铁路供电部门的指导下停电通过;严禁在装载货物高度超过2的车辆上部坐()人;当行人持有竹竿、彩旗、皮鞭等高、长物件时,必须使物件保持水平状态通过。 (记者胡旭)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