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甘肃省庆阳市编办认真贯彻国务院《条例》、中纪委《解释》和省、市《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有效地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中纪委《解释》和省、市《管理办法》。一年来,市、县(区)编制部门积极采取印制宣传册、编发简报、网络宣传等方式,大力学习宣传《条例》、中纪委《解释》、省市《管理办法》等各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着力营造机构编制工作氛围。
二是认真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工作中,严格遵循机构编制工作程序,认真落实进人控编审核审批、编制实名制管理、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等制度,促进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编制审批在先”、“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工作原则,严把人员流动管理关,从源头上防止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无序增长。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调配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流动审核审批程序,缩短审核审批流程,有效地加强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管理。加强编制实名制管理,市、县(区)两级编制部门认真开展数据采集和信息录入工作,镇原、环县、宁县已正式入轨运行。配套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发工资审批制度,跟踪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和机构编制落实情况,确保了人员流动的合理性、规范性。
三是认真做好党政群机关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全市党政群机关编制管理妥善消化超编人员的意见》、《关于全市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退休有关待遇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措施,及时与组织、人社部门衔接,掌握相关数据,通过工资基金审核等办法,认真做好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12310举报电话受理制度,有力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宋弘)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