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完成市直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1711                        发布时间:2011-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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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益阳市于2006年开始启动市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至目前已基本完成。此次改革,将市水利局直属的10个单位,依据职能属性进行分类改革,重新核定三定,并组织进行了人员竞岗分流。通过实施改革,在解决市直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运行机制不活、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等问题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缓解了水利工程管理面临的困窘局面,增添了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一是体制机制更加适应水管事业的需要。此次改革贯彻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各个单位的职责职能和收益状况及所管工程的功能,将各水管单位划分为纯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坚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强化和保障履行公益性职能,推进准公益性单位经营职能分离和经营性单位转企改制,水利工程管理的职能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水管单位运行也更加规范。

  二是管理人员素质整体得到了改善。通过实施竞岗分流,人员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和优化。同时,通过分离、分流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增强了上岗人员的竞争意识和紧迫意识,调动了学知识、精业务、强技能的积极性,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三是运行经费保障逐步加强。新的经费投入体制,为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修养护提供了财力保障。

  四是工程管理水平大幅提高。通过改革,水利工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得到理顺,职责职能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方面的保障不同程度地得到加强,各水管单位能够拿出更多精力、集中更多财力物力用于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同时,各单位根据定编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内部重新进行了定岗,建立完善了内部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水利工程管理逐步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迈进。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