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左右政绩

访问次数: 1485                        发布时间: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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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空气质量长期低迷,或将影响县区年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昨天,合肥市环保局在新出台的《合肥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法》中提到,市政府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纳入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年评价各县区、开发区环保政绩的依据之一。

  记者了解到,参与考核的空气质量监测包括两部分,采取自动监测加流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自动监测子站监测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污染因子,流动监测点位监测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因子。

  自动监测子站按区域设置,分别为琥珀山庄子站(蜀山区)、庐阳产业园管委会子站(庐阳区)、包河区政府子站(包河区)、三里街子站(瑶海区)、明珠广场子站(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技术工程院子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一中子站(滨湖新区)。流动监测点位按照工业区、居民区和交通区三个类别,分别在各区、开发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选取。

  办法规定,未设立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的县、开发区应于2011年底前分别在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和辖区内设立,2012年起通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子站开展考核。市环保局每月对各县区、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汇总排序,次月5日前向合肥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县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通报。同时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记者康鹏飞)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