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大对政府机构改革后部门运行情况的调研力度,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
2、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措施,集中开展市本级行政事业编制核查工作,确保行政事业编制零增长目标实现。
3、继续加大机构编制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研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开展广泛的社会监督,以严肃编制工作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
4、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全力推进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的开展。
5、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6、推进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完善编制人事财政综合管理系统网络建设,全面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