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年初作出新一年度公开承诺。
通知要求,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围绕实现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年度公开承诺,认真抓好承诺事项的兑现,使创先争优活动成为推动发展、促进工作的强有力抓手。承诺内容要具体、实在,体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统一。在做好年度承诺的同时,做好长远承诺和即时承诺。当前,要围绕县乡党委集中换届,组织党员干部和党代表在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换届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公开承诺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立征求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切实把群众意愿作为确定承诺内容的基本依据。要召开专题党组织会议,研究确定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上级党组织要对下级党组织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党支部要对党员的承诺内容进行审核,对不具体、不切实际的承诺内容,应要求党组织和党员重新作出承诺。承诺内容要通过召开公开承诺大会、党组织和党员集中宣誓、在党务公开栏或醒目处张贴、在党建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刊载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党组织要把公开承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出具体部署。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带头作出承诺,领导班子成员要全员作出承诺。各地创先争优活动办要加强工作指导,采取调研、抽查等形式予以督促。要建立公开承诺台账,做到“承诺一件、登记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记者黄永礼)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