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产局获悉,即日起,合肥将上调市区基准房价。这也是继2009年3月后,合肥基准房价再度调整。
基准房价是合肥市市区商品房正常交易最低价格的参考。在二手房交易中,交易价格如果高于基准房价,就认定为非普通住宅,这样的话,交易人就要承担更多的营业税。
目前,合肥市区的基准房价按照2009年3月份公布的标准执行:一级范围内,环城路以内区域单价标准为5000元/平方米,其余区域单价标准为4700元/平方米;二级范围为4400元/平方米;三级范围为4000元/平方米;四级范围为3500元/平方米;五级范围为3300元/平方米。
此次,结合当前合肥市的房地产市场实际状况,经过测算,合肥市最终上调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分别为:一级范围内,环城路以内区域单价标准为5500元/平方米,其余区域单价标准为4800元/平方米;二级范围为4500元/平方米;三级范围为4200元/平方米;四级范围为3800元/平方米;五级范围为3500元/平方米。
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基准房价的提高有两大好处。一是不少房屋可能由原先的“非普通住房”转为“普通住房”,可以减轻营业税负担;二是银行贷款额度可能因此“松口”,对于急需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来说,这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记者胡霞利)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