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山: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访问次数: 1510                        发布时间:201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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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山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

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310,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山,与代表们共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记者 陈巍 摄

  中安在线讯 310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金山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按照报告提出的要求,找准履职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在具体工作中,不断强化法律意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有效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努力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王金山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回顾取得的成绩,系统总结积累的经验,具体部署下一步工作,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又充分体现中国民主政治特色,既紧紧贴近人民群众需求,又全面反映人大法定职能,是一个高举旗帜、服务大局的报告,是一个执政为民、弘扬法治的报告,完全赞成和拥护。

  王金山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大亮点就是宣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这一重大成果的取得,表明我国已经构建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表明我国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制度基础,表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已经进入一个崭新阶段。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其意义重大而深远。

  王金山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根基。这一法律体系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既具有法律规范的一般性,更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性;这一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适应发展的需要,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这一法律体系的形成,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了制度上、法律上的基本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创新实践。这一法律体系,是对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法律肯定,是我们党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确认,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法律概括,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创造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的宝贵经验。报告中提出了“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这五条既是以往经验的基本总结,也是未来民主法制建设和立法工作的正确方向和基本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宝贵财富。(吴林红、聂扬飞、岳茜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