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编办层层签署责任书 2011年完成48项重点工作任务

访问次数: 1574                        发布时间:201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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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近日,吉林省编办召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会议,确定了2011年吉林省编办机关48项重点工作任务。省编办主任与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署了重点工作任务责任书。

  今年吉林省编办确定的48项重点任务,是围绕全国编办主任会议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中,尤其要重点抓好省属高等院校核编、中小学校核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编、开发区核编、企业分离办社会核编、市级编制核查、补充完善省直部门(单位)编制核查、编制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工程、办机关及编制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编制零增长检查监督、办机关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编制配置标准研究制定、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办机关局域网建设和使用、县(市、区)编制管理、办机关政务督查等16项工作。

  为抓好重点工作任务,省编办领导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全办确定的重点工作都明确了目标和时限,工作责任做了细化分解。二是善于抓出特色。把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口放在规范管理上,理清思路,分清轻重缓急,有秩序地开展工作。三是加强调研。机关干部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下去,抓住一两个题目,开展调查研究,获取第一手材料,形成突破工作难点、解决瓶颈问题的思路与方法,为科学决策服务。四是狠抓督查。充分发挥政务督查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在严督实查上下功夫。通过强有力的督查督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抓出实效。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