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编办召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工作座谈会,13个市(地)编办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市(地)编办汇报了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核定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了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落实情况,会议代表研究探讨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省编办市县机构编制处负责同志结合全省实际情况详细讲解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省编办副主任付晓波同志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省编办副主任付晓波同志对全省各市(地)编办在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医改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抓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结合起来,积极配合,主动工作,及时到位,在改善民生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二是积极参与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也是难点,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是“积极参与”,要在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人员管理、编制配备等方面努力探索,深入研究,配合省内有关部门整合内部资源,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指导和推进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工作。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配置要严格按照2010年省编委下发的《黑龙江省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指导意见》执行,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关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精神与中编办2006年的96号文件基本一致,编制配置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行了调整,具体规定近期将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各市(地)编办要抓紧时间进行,严格按政策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项工作争取在3月底前完成。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