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将统一城乡低保标准

访问次数: 1514                        发布时间: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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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41日起,铜陵市将再次对城乡低保实行提标,并从10月份开始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率先在全省实行城乡低保标准城乡统一。

  该市提标后的具体标准是:从41日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分步实施,从今年41日起由每人每月150元暂时调整为180元;到今年10月份,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由此,该市正式建立和实施城乡一体、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和管理动态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彻底破除低保标准城乡二元结构。这是该市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推进低保标准城乡并轨,保障和发展民生的一项重大举措,将推进铜陵低保工作迈进新领域。(通讯员张久愿、张援南)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