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制定新办法
--贵池区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和人员流动管理办法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合理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进一步规范人员招收录(聘)用和流动调配管理,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严肃人事编制纪律,根据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贵池区于今年2月底出台了《贵池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和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
该办法由区编办牵头组织起草,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共同参与,经反复研究,多方征求意见,最后以区委办、区政府办文件转发至各镇、街道和区直局级以上单位。
该《办法》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指机关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和通过有计划人才引进方式聘用人员)和人员流动的含义及相应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明晰了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工作职责。《办法》的出台,对规范该区组织人事管理、提高人事管理工作效率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贵池区编办包贵彬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