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情况
望江县“城投公司综合楼”系在建工程,建设中的该工程分为两个区域,即行政办公楼、会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区域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休闲广场区域,规划占地分别是85.67亩、96.33亩,共计182亩,总建筑面积40878㎡。是望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代建的工程。目前,青少年活动中心、市民休闲广场区域中除青少年活动中心已竣工外,其余均未动工。
该工程在项目审批、规划、招投标、现场施工等过程中,望江县委、县政府以及县城投公司先后交替使用过“望江县政务新区”、“望江县政务办公新区”、“望江县城投公司综合楼”、“望江县城投公司写字楼”等项目名称。现称为“望江县城投公司综合楼项目”。
(一)综合楼项目的建设背景
原望江县委、县政府及30多个单位办公用房建于上世纪50年代,系砖木结构,1998年、1999年洪灾中县城被淹近三个月,又遭受严重损坏,成为危房,2001年被拆除后,县委、县政府及部分机关在外租房办公。2001年县委、县政府考虑县城避水向北发展,从城市建设需要出发,用原有的房屋资产置换1500万元2002年开始在老县城西北角建设政务办公大楼(现望江县人民医院)。2004年县城规划修编以后,县城中心南移,向南沿江发展。2005年县委、县政府考虑到县医院地处老城区,占地仅
2004年底,望江县政府成立县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城市建设投资融资、城建国有资产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管理。针对县委、县政府和部分县直单位长期租房办公,单位分散,行政效率低,给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带来很多不便,单位办公自动化建设无法启动实施,县档案馆无房、无馆、无舍等实际情况,加之城投公司也准备建自身办公用房,为减少政府投资,节约集约用地,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并有效扩大城投公司资本,结合2004年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经望江县常委、县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县城投公司采取市场化的方式运作,筹建综合楼,将部分房屋采取租赁或回购的方式用于县直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办公,其余部分由城投公司直接交易管理,开展公共服务。故产生县委、县政府办公楼是租赁城投公司之说。经调查:望江县委、县政府及事业单位办公楼从资金运作方式和监管模式认定应为望江县委、县政府委托县城投公司代建。望江县常委、县长联席会议已于
(二)综合楼项目及用地审批情况
1、项目审批情况
2006年11月,望江县发改委向市发改委上报发改投资[2006]86号《关于请求批准望江县政务办公新区建设的报告》,建设内容包括兴建办公大楼、档案馆等,总建筑面积17000㎡。2008年4月,省发改委发改投资函[2008]270号批复同意望江县迁建政务办公用房11520㎡(不含档案馆),综合造价不超过2500元/㎡。
2007年3月,望江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07]13号批复同意县城投公司兴建
2007年4月,望江县发改委发改投资[2007]29号批复同意县城投公司兴建24000㎡写字楼(含档案馆),工程概算3200万元。
望江县发改委两次共批准县城投公司兴建综合楼、写字楼共41000㎡,工程总概算5500万元(
2、用地审批情况
安徽省政府于
安徽省政府以皖政地(增减挂钩)〔2009〕1号文下文批复同意该项目用地农转(征)用(总面积
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征地补偿款已全部补偿到位。
3、规划审批情况
2007年3、4月份县建设局两次批准同意县城投公司在县城回龙路宝塔河之间选址建设综合楼17000㎡和写字楼23878㎡项目,总建设规模40878㎡。
4、环评情况
2007年3月,望江县环保局望环管[2007]58号批复县城投公司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2007年3月,望江县环保局望环管[2007]61号批复县城投公司写字楼项目环境影响。
(三)县城投公司综合楼工程建设及资金运作情况
望江县城投公司综合楼、写字楼总建筑面积40878㎡(2007年7月,综合楼项目县发改委批准的建筑面积为41000㎡,土建工程施工图纸建筑面积为40878㎡(经县建设局批准)。经查,因工作人员失误,将该项目设计调整前的建筑面积写入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导致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土建建筑面积为43600㎡。开标前,招投标中心针对此失误进行了答疑)。总造价6374.5万元,其中:主体结构4756.6万元、钢结构530万元、玻璃幕墙331.9万元、外墙装饰由原来的仿石漆改为干挂花岗岩增加投资300万元、电梯176万元、窗户由普通铝合金窗改为节能型铝合金窗增加投资280万元。资金来源一是财政性资金3400万元;二是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项目建设资金1060万元;三是城投公司自筹1914.5万元。目前,整个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投资约为4906万元,城投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720万元。
另外,望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会议中心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中标价434.273393万元,公示期间发现中标人投标违规被停止,现望江县委、县政府已取消该项目。
(四)县城投公司综合楼办公分配使用情况
综合楼项目共建有六栋楼房[行政办公楼4栋、档案馆、会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各1栋],总建筑面积
(五)青少年活动中心及市民休闲活动场所情况
目前,市民休闲活动场所尚未开工建设。
(六)漳湖镇大湾小学危房情况
潭湖镇大湾小学新教学楼(建筑面积1195㎡,投资91.4万元)已于2011年元月竣工。
二、存在的问题
1、“县城投公司综合楼项目”无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存在报批手续不全问题。
2、综合楼项目总投资6374.5万元,单位造价1559元/ m2,虽未超出省发改委批准的2500元∕㎡的规定限额。但该项目原设计的仿石漆更改为干挂花岗岩、铝合金玻璃幕墙、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的有关规定,存在局部超标准装修问题。玻璃幕墙工程尚未开工,望江县委、县政府已于
3、望江县城投公司在规划设计、招投标中用“政务新区”大概念泛称行政办公楼、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操作不规范,易造成误解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1、望江县委、县政府在办公楼建设中存在项目审批手续、操作不规范、超标准装潢问题,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的通知》(中办发[2003]3号)等规定,考虑到望江县委、县政府及部分县直单位近十年来租房办公等实际情况,责成望江县委、县政府完善相关手续,并就存在的问题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检查。
2、玻璃幕墙工程尚未开工,望江县委、县政府已于
3、责成望江县委、县政府在今后的办公用房装修、分配中严格遵守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及相关规定,在综合楼项目竣工后,严格执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相关规定。
4、责成望江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县城投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县城投公司规范运营。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