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均衡发展

访问次数: 1219                        发布时间:201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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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杨庙中心学校学生刘萍萍是村里有名的巧姐。从上小学开始,为了减轻父母负担,挣个学费钱,她和弟弟一大半课余时间都花在赶集卖菜上,年纪不大生意却做得像模像样。不过,近几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让萍萍姐弟彻底放下了生意经,安心回归了学堂。 “新机制让我们上学不用交钱啦!现在我们农村学生的书本费也是政府包了!一年到头买些作业本就够了。 ”
  从2007年起,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就被纳入我省民生工程,越来越多的孩子享受到了刘萍萍般的待遇。从2010年起,我省已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1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天提高1元,提高后的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天小学3元、初中4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提高后年生均达到小学750元、初中1000元,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补助力度。为了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我省去年继续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在当年中央新增5.71亿元基础上,我省又新增省级资金2.46亿元,加上各类配套资金累计达到56.81亿元。
  同时,我省还将寄宿在校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纳入补助范围,将一部分租住在学校周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进一步拓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对象的覆盖面。 23.9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到补助,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总数的26.4%
  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安排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0.91亿元、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7.57亿元,免除了732.3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学杂费,并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627.06万名在校生和9.05万名城市低保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今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年补助公用经费资金预算为37.18亿元,截至目前,中央财政承担资金25.5亿元已全部拨付到各地。全省约有15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将享受生活费补助。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