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应城市编办实行“四个结合”,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了事业单位的进一步规范运行。
一是实行专项检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从今年开始,在做好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的同时,还制定了督查方案,深入基层对事业单位履职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理顺了部分事业单位的印章、牌子,督促部分事业单位办理了变更登记。
二是实行法定代表人监管与法人监管相结合。主动与纪委、监察及政法部门联系,掌握全市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遵纪守法情况,重新审核法人代表资格,对于存在违法现象的法定代表人,及时要求主管部门予以变更。积极推行事业单位印章备案制度,收集全市事业单位行政印章、财务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印鉴,一旦发生变更,在收缴原印章的同时对新章进行备案。同时,还在年检工作中,要求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业务活动等情况进行把关,实行单位申报和主管部门审核,从而形成了对事业的全面监管。
三是实行登记管理与部门联合管理相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力度,以“使用”促“管理”。
四是实行服务高效与严肃政策相结合。市编办以服务促进管理,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最大限度地方便基层。在开展年检时,采取预约办理和上门办理的形式,坚持了标准,提高了效率,受到了单位的好评。在对待事业单位提出的机构编制方面的要求上,市编办则采取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办法,和单位一起进行分析,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案。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