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11〕103号
各市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近年来,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主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协调推进改革、管理、法制化建设,顺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为加速安徽崛起,构建和谐安徽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中央编办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褒扬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锐意进取,进一步开创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决定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职工。
(二)表彰名额:先进集体18个、先进个人25名(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中成绩突出,为本地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得到同级党委、政府、编委的充分肯定。
2、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领导班子团结和谐,作风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严格,勤政廉政,具有进取开拓精神,群众满意度高。
3、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在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体制机制方等方面成绩显著。执行力强,出色完成各项机构编制工作任务。
4、自身建设成效显著。工作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考核体系健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良。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三型”机关建设措施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奖励考核居同级编办前列,综合考评居本地区前列。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想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工作作风好。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牢记宗旨,甘于奉献,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情系基层和群众,努力维护机构编制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3、工作能力强。热爱机构编制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开拓创新,锐意改革,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 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工作积极主动,精通业务,工作效率高,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很好地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显著。
5、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地要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有突出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凡受到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和党纪、政纪等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三)坚持面向基层,突出工作一线。县(处)级单位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从严控制,县(处)级单位应控制在先进集体总数的20%以内,县(处)级领导干部应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8%以内。若推荐市级编办为先进集体的,须同时推荐1个县级编办或市级编办所属机构作为备选对象;若推荐县(处)级干部为先进个人的,须同时推荐1名科级以下人员作为备选对象,否则推荐无效。单位负责人和所在单位不能同时作为推荐对象上报。
(四)坚持评选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推荐,市级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审定。对被推荐的对象,按规定征求纪检监察、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先进集体还须经同级党委同意(见附表)。对被推荐的对象,先进个人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先进集体以适当的方式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均为7个工作日。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将对拟表彰对象在《安徽日报》和安徽机构编制网站上进行公示。对未按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级组织、机构编制部门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报《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和《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5份,表样可从安徽机构编制网站下载),并附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5份),先进事迹材料要真实、扼要,重点突出。所有上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于
四、表彰形式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联合做出表彰决定,并在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对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先进个人颁发奖励证书。
五、组织领导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成立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编办综合处(见附件1),负责评选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组织和机构编制部门要成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于2011年5月底前将评选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电话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评选表彰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是激励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干部职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十二五”时期全省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机构编制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机构编制部门新形象的重要方式。各市组织和机构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联系人:梁德华 周建华
联系电话:0551—2601366,2602928, 2643821(传真)
电子邮箱:sbbxxbs@163.com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221号省政府南一楼
邮政编码:230001
附件:
1、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3、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附件1
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昌平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陈松林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晓淮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家麟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张 强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巡视员
二、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徐爱平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处长
副主任:王 忠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处长
成 员:郭本纯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处处长
司有来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专职副书记
梁德华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程宗林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处副调研员
附件2
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
先进个人表彰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表彰先进集体数 |
表彰先进个人数 |
合肥市 |
1 |
2 |
淮北市 |
1 |
1 |
亳州市 |
1 |
1 |
宿州市 |
1 |
2 |
蚌埠市 |
1 |
2 |
阜阳市 |
1 |
1 |
淮南市 |
1 |
1 |
滁州市 |
1 |
2 |
六安市 |
1 |
1 |
马鞍山市 |
1 |
1 |
巢湖市 |
1 |
2 |
芜湖市 |
1 |
2 |
宣城市 |
1 |
2 |
铜陵市 |
1 |
1 |
池州市 |
1 |
1 |
安庆市 |
1 |
1 |
黄山市 |
1 |
2 |
省编办 |
1 |
|
合 计 |
18 |
25 |
附件3
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
推 荐审 批 表
单位名称
推荐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 ||
负责人姓名 |
|
负责人职务 |
|
单位级别 |
|
人员总数 |
|
何时何地 受过何种 奖 励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公示 结果 |
|
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 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市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 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同级党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注:事迹材料可另附纸。
推荐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
征求意见表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 生育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附件4
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
推 荐审 批 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 色照片)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籍 贯 |
|
政治面貌 |
| ||
身份证号 |
| ||||
学 历 |
|
学 位 |
| ||
职 务 |
|
职 称 |
| ||
个 人 简 历 |
| ||||
何时 何地 受过 何种 奖励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公示 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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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市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意 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省级组织、 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意见 |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注:事迹材料可另附纸。
推荐全省机构编制系统先进个人
征求意见表
纪检 监察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 生育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按干部管理权限填写此表;
2.此表一式5份,随推荐审批表一并报送。
主题词:综合 机构编制 评选表彰 通知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