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编办:
目前,全省市、县、乡镇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已基本结束,为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确保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完整、数据真实,现就认真做好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审核校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校验范围
纳入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范围内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信息。
二、审核校验内容
(一)各地已经录入实名制数据库的机构和编制情况,要与省批准或备案核准的机构和编制限额相一致。超限额的机构和因区划调整、机构改革等历史原因和政策性安置形成的超编人员,按照“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处理,并做出详细书面解释及整改措施。
(二)凡不符合上款条件和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规定的人员,不得纳入实名制管理数据库。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为确保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审核校验工作步骤如下:
(一)公示
1、公示工作由各级编办组织开展。公示内容和材料由本级编办统一制作(样本附后),在各单位内张榜公示(只限公示本单位机构人员信息)。
2、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编办要会同主管部门和单位进行认真核查,甄别真伪,清理规范。
3、各单位将公示后的数据信息修改后报同级编办。
(二)校验
市、县编办将公示后的本级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对照内容进行核校后,将本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审核校验”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汇总信息和数据(附后)签字盖章后报上一级编办。
(三)报送
县级编办要于
审核校验工作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质量保证。各级编办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市编办在做好本级数据复核校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乡镇数据审核校验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附件:
1、机关公示样本
2、事业单位公示样本
3、各市编办报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时间安排表
4、各级机关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汇总表(注:附表请从左下角下载打印)
5、各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汇总表(注:附表请从左下角下载打印)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表1
公 示
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部署,对你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或县、区)编办反映。
被公示单位电话:
县编办监督电话:区号+12310
市编办监督电话:区号+12310
省编办网络举报投诉信箱:12310@ahjgbzw.gov.cn
本级编办(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被公示单位(公章)
2011年 月 日
一、被公示行政(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单位名称:
机构规格:
核定行政编制数: 名
核定领导职数:正处级 名,副处级 名,正科级 名,副科级 名,正股级 名,副股级 名
二、被公示单位正式职工人员情况
姓名,内设机构名称,职务(按职务序列,如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标志,入编途径,人员身份或结构,编制类别
备注:公示材料一式四份(公示、省、市、县编办各一份)。
附表2
公 示
按照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部署,对你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行核对,现公示如下,公示期限为5日。如有异议,请向市(或县、区)编办反映。
被公示单位电话:
县编办监督电话:区号+12310
市编办监督电话:区号+12310
省编办网络举报投诉信箱:12310@ahjgbzw.gov.cn
本级编办(公章) 主管部门(公章) 被公示单位(公章)
2011年 月 日
一、被公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单位名称:
机构规格:
经费预算形式:
核定事业编制数:财政全额拨款编制 名,财政补助编制 名,经费自理编制 名
核定领导职数:正处级 名,副处级 名,正科级 名,副科级 名,正股级 名,副股级 名
二、被公示单位正式职工人员情况
姓名,内设机构名称,职务(按职务序列,如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标志,入编途径,人员身份或结构,编制类别
备注:公示材料一式四份(公示、省、市、县编办各一份)。
各市编办实名制数据报送时间安排表
序号 市名称 报送时间
1 黄山市
2 铜陵市
3 蚌埠市
4 合肥市
5 亳州市
6 马鞍山市
7 六安市
8 巢湖市
9 滁州市
10 芜湖市
11 宣城市
12 池州市
13 淮北市
14 淮南市
15 宿州市
16 阜阳市
17 安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