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2006年以来,我省共选拔41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108个县(市、区)1937家基层单位服务。
今年“三支一扶”的招募对象为本省范围内30岁以下、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支教服务者,原则上为师范类专业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经验的毕业生;从事支医服务者,原则上为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支农、扶贫服务的招募条件原则上专业不限。据了解,
根据有关规定,“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省级财政在中央专项财政补助基础上,负责保障一定的生活补贴经费和交通、体检经费,统一为“三支一扶”毕业生购买住院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级财政在现有“三支一扶”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及本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等情况,确定“三支一扶”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分级负担原则,切实保障各市相关培训经费及项目管理工作经费;县级财政按照当地规定,切实保障“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经费。(记者吴永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