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

访问次数: 2400                        发布时间: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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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广东省中山市政府批准,中山市编办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下发了《中山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政府直接承担或政府通过举办事业单位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承担。

  《办法》明确了市编办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承担各单位提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今后,各单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增事项不再核定人员编制,不再新增人员;原承担适宜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机构及编制、人员,也要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向政府购买服务方向过渡。

  《办法》的出台,对于巩固行政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