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编办三举措加强编外用工管理

访问次数: 2362                        发布时间:201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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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兴化市编办在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全面推行计划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合同备案、绩效考核、建立台账等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

  合同备案,规范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计划许可范围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以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书送交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解聘或终止的合同也应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绩效考核,动态管理。各用工单位应制定以岗位为核心、绩效为取向的工资待遇制度,实行月度考核、浮动发放,并将考核结果与是否续聘挂钩,从根本上走出编外人员能进不能出的困局。

  建立台帐,统一管理。各机关应建好编外用工台帐,对下属单位人员统一管理,按照聘用方式、工作岗位、工资发放渠道和标准等建立台账。用工单位在合同变更、岗位变动或工资调整时,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为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执行力度,市编办每年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