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全国、全省登记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作风,明确四项措施,全力组织实施并圆满完成201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任务。
一是抓宣传,营造良好年检氛围。通过印发宣传明信片,下发年检通知,发送手机提醒短信等方式,重点宣传《登记条例》有关规定,增强广大事业单位对登记管理政策的了解,提高事业单位对年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是抓部署,精心组织年检工作。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年检工作,2010年12月初,市登记管理局在办室务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全市登记管理规范化工作互评互检活动,有力促进县市区之间相互学习典型经验和做法,为即将开展的年检工作创新了思路,夯实了基础。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科学谋划工作方案,采取“分时间段、分系统”的年检方式,按照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分批催办年检,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抓审核,深化年检监管力度。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是否依然具备法人条件进行严格审核,突出把握“四个重点”:即对事业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开办资金实际情况的重点审核,对事业单位宗旨业务范围职能界定的重点审核,法人变更事项真实性、合法性的重点审核以及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情况的重点审核。
四是抓作风,提升年检服务水平。市县两级登记管理机关本着“透明执法,优质服务”的原则,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制度,通过政务信息网、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全方位地为单位提供业务服务,努力实现网上全天候办公,确保在网上年检申请当日受理、当日审核、当日回复,提高了网上受理成功率和一次性办结率。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