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发出审议意见书
“四项意见”助推皖江示范区发展
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突破资源要素瓶颈、提升环境承载力,进一步推进皖江示范区建设
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上下功夫。审议意见书提出,要根据示范区总体规划,做好专项发展规划,尤其要注重产业规划的编制。各示范园区要科学确定产业定位,突出产业特色,实现错位发展,在项目引进上可建立论证机制,防止出现产业雷同现象。要在注重“抢滩效应”的同时,更加注重“品牌效应”,探索建立承接产业转移新模式,为中西部产业转移提供示范效应。
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审议意见书建议,要理顺省直管集中区与所在地的关系,尽快建立一套责权利相统一、有利于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用活用足赋予示范区的先行先试权,对省市已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化,重在抓落实,对示范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老大难”问题,要大胆创新、不等不靠、敢于作为,及时研究出台新的政策措施。同时,强化省皖江办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其组织、协调、指导、服务、评价等方面的职能。
在突破资源要素瓶颈上下功夫。审议意见书指出,在土地问题上要重点做好“节流”文章,要把现有土地指标用足用好,设置项目投资强度强制性标准和单位土地承载量的门槛,不断提升土地的利用率,同时通过农村土地整治、企业嫁接重组、利用闲置厂房等方式,增加土地的有效供给。在融资问题上要重点做好“开源”文章,要重视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展票据融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手段来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出台针对示范区具有可操作性的金融支持政策,另外省级还可设立皖江发展基金,用于支持示范区建设和发展。在人才问题上要重点做好“结合”文章,既要高度重视高尖人才,特别是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引进工作,为承接产业转移提供强有力的高端人才支撑,又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职业学校办成承接产业转移的技术人才储备库。
在提升环境承载力上下功夫。审议意见书认为,在示范区层面,各示范区建设要注重处理规划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制定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原有的生态保护区应得到保护,切实避免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等问题。在省级层面,在节能减排指标安排上既要统筹协调,也要充分考虑皖江城市带各市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市节能减排容量指标,对工业基础薄弱的市,可以考虑给予适当倾斜,重点支持解决集中区节能减排容量指标。(记者 吴林红)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