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村督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

访问次数: 974                        发布时间: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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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了解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确保基层医改政策的全面落实,5月上旬,我省将专项督查全省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据了解,全省所有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将全部纳入本次督查的范围。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七方面,即是否按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是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配送是否及时,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是否按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无加价销售现象的存在;是否实行村卫生室财务集中专户管理、票据统一印制、收入统一上交、支出统一报批,严禁截留或坐支收入资金;卫生院是否建立村卫生室药品入出库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控配送药品的使用和库存情况;村医基本医疗服务收取一般诊疗费政策执行情况;药品零差率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政策执行情况。
    
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县(市、区)卫生部门要负起责任,科学制订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保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不断完善。据悉,5月上旬,专项检查将在各地全面展开;5月下旬,省卫生厅将组织抽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