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渔业生产救灾 中央财政再拨1.5亿抗旱资金

访问次数: 1272                        发布时间:2011-06-08

[字体: ]

67,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当天中央财政再次紧急拨付我省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5亿元,其中:农业救灾资金9000万元,用于补助农民购买种子、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渔业救灾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助渔民购买种苗、药物、消毒剂、柴油,修复因旱受损严重的养殖供排水设施和渔民渔船等。

  今年以来,我省降雨持续偏少,干支流水位偏低,河湖库塘蓄水严重不足。淮北麦产区、江淮之间和沿江江南先后出现旱情,夏种供水出现紧张局面,局部地区发生临时性人畜饮水困难。旱情发生后,各级财政大力增加支持抗旱救灾资金投入,61,省财政就紧急下拨抗旱经费3000万元,用于淮河以南受旱市县抗旱用油、用电和抗旱服务组织抗旱服务补助,支持受旱地区保人畜饮水和夏种供水。省财政厅农业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已累计下达农业生产抗旱救灾资金8.12亿元,支持各地抗旱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对农民浇水及购买种子、化肥、柴油等给予补助。 (记者 冯珉 通讯员 王茂胜)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