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实施公安警务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警力下沉

访问次数: 6508                        发布时间: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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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合肥市机构编制部门结合公安系统正规化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的开展,按照大部门制和扁平化管理的原则,坚持以体制改革推进事权下放和警力下沉、以“三定”实施推动职能优化与机构整合、以提高效能引领编制增量的使用和存量的调整,有效缓解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和问题,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合肥市推进公安警务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做法有:

一、规范机构设置,实现机关精干高效。市机构编制部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权责明确的原则,对市公安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规范整合:对职能相近、工作性质单一的机构进行整合、撤并,如将制证处与户证处、科技处与信息通信处等合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界定综合管理机构和执法勤务机构,将法制、督察等若干个履行执法勤务职能的机构统一实行队建制;将多个正科级二级机构分别归口到纪委监察室、政治部、警令部和机关党委等。通过改革,使机关二级机构数量精简一半左右,机关行政编制精简20%左右,机关精简的编制和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

二、优化派出所设置,实现基层警力无增长改善。合肥市原有派出所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随着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个街道、一个乡镇对应一个派出所的设置格局和“撒胡椒面”式的布警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发展和警力工作需要,尤其在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案件时,部分派出所即使全警出动,也深感力不从心。为此,合肥市下大力气对市区58个派出所进行整合,将原有的58个派出所整合为39个。整合后,派出所内勤、户政民警减少了30余人,派出所领导减少了40余人。全市39个派出所平均警力较以前增加二分之一。派出所警力增强后,社区民警可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开展工作,社区矛盾和治安隐患能及时得到处置;对一些突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案件,派出所本身也有足够的力量处置,不需调集其他单位的警力,节约了运行成本。从改革后的实际运行情况看,基层警务得到进一步加强,警务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派出所优化整合工作普遍认可,《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内知名网站,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安徽电视台以及各大报纸等在显著版面、重要时段全方位报道了合肥市派出所整合情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科学配置警力,实现警力下沉。合肥市坚持盘活存量和用好增量并举,注重从体制、机制和政策等方面全力推动警力下沉。一是新增编制全部用于基层。自2006年以来,合肥市新增的千余名编制,全部分配到基层一线单位。并逐步将以接收军转干部为主体的进人渠道,转轨到以接收公安院校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为主的多种进人渠道,极大地提高了基层民警队伍素质。二是精简机关充实基层。2009年、2010年,市公安局机关和所属分局机关先后按照机关总警力20%的比例,三次精简机关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基层警力得到保障,实战能力大大加强。三是交流轮岗加强基层。以热点岗位为重点,以常态化为目标,大力度、多层面、规范化实施科以下民警交流轮岗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交流轮岗民警占民警总数的50.41%。常态化交流轮岗工作,激发了广大民警的工作热情,优化了基层所队班子结构,提升了基层站队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四是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对重组后的派出所班子,按照业务精干、责任心强、群众公认的标准,切实配好、配强、配实。重组后的派出所班子,大学以上学历的占64.8%;原派出所领导中不再安排领导岗位或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有54人,大部分充实到基层一线。班子重新组建后,要求所领导值班站位前移,直接接受处警指令和群众报警任务,并对警情进行分类处理、指挥调度,加强了派出所的处警能力和执行力。

(四)拓展警务方式,实现编制有效使用。通过精简机关、整合派出所以及科学配置警力等多种方式并举,全市社区民警大幅度增加,达到每名社区民警管理20005000人的标准。有了警力的保障,派出所能够更加合理划分警区,科学设置社区警务室,由以前“一区一警”变为“一区多警”,同时还采取多种方式拓展警务工作,提高有限编制的使用效率。如继续在派出所原址或周边设立警务室开展社区警务工作,以方便群众办事;实行弹性工作制,随时接受群众问询、求助;推行流动警务室,社区民警开车走村入户,实行现场管理、及时服务、就近处警。由于街面见警率不断提高,发案得到有效压降,处置警情更加快速有效,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合肥市通过体制机制改革,绝大多数警力被推向基层一线,基层警力得到保障,实战能力大大增强。合肥市编办认为,通过体制改革缓解警力不足与依靠增编招警缓解警力不足相比具有以下四个优点:一是快。前者是在现有警力中进行,一旦配置完成,马上可以体现效果,比增编招警形成战斗力的过程明显要快;二是多。改革后,派出所警力平均增加二分之一,全市基层一线警力比改革前有大幅增加,而通过增编招警,一次很难增加这么多;且政法专项编制是稀缺资源,要科学配置、合理使用;三是高,即执法质量高。改革促使业务骨干重新回到一线执法岗位,提升了一线执法质量,而增编招录的新警的执法能力、执法质量与之相比不可同日而语;四是省。节约了冗余机构所造成的大量消耗,业务用房、车辆、装备等现有警务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降低了警务成本。(党群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