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编委认真学习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访问次数: 1815                        发布时间:201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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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合肥市包河区召开编委会议,重点学习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印发的《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会上,大家联系实际,认真进行了座谈讨论,一致认为:此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都将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作为编委会成员,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是共同的责任,只有了解并吃透《办法》精神,才能增强按规章制度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自觉性,才能做到科学决策,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制化建设。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要把贯彻《办法》与落实区政府出台的《关于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包政办[2010]66号)相结合,营造良好的机构编制工作环境,全面提升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合肥市包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