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长丰县编办及时专门召开会议,组织全体机关人员认真学习。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责任追究的范围更加明确,责任追究的条款更加细致,责任追究的方式更加具体,这对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强化机构编制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警醒作用。
下一步,县编办将与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发文,将《办法》转发至全县各级党政机关,要求各级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杜绝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行为的发生。(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