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委书记方春明同志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作出批示

访问次数: 2246                        发布时间:201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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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编办积极宣传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日前,将《安徽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等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编印成《送阅材料》送领导阅示,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方春明同志在《送阅材料》上批示:“请编办严格把关,照此办理”。

市编办正组织学习,从完善工作制度入手,认真贯彻落实好方书记的批示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