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访问次数: 2064                        发布时间:20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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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鞍山市编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总量。

一是按照机构“只合不分”、编制“只减不增”的原则,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考核评比、职能增加、体制调整等涉及新设机构,通过挂牌、更名、撤一建一、内部整合的办法解决,其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通过内部调剂、从相关部门划转的办法解决。

二是按照“调整结构、合理流动、严格审批”的原则,控制人员总量。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外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分别按照《关于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执行;对夫妻分居等特殊情况要求调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编委研究决定。

三是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各部门申报计划和招考招聘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组成的联合办公室审核提出意见并制定工作方案,报市编委审定,其中招考公务员计划按规定报省审批。(马鞍山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