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工作流程 提高审批效率 我省清理规范前置行政许可事项

访问次数: 1791                        发布时间:201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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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29从省政务公开办获悉,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我省正组织对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全部工作预计将于11月底前完成。
    
前置行政许可,是指某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在依法准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以下简称主办机关)从事特定活动时,必须以另一个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以下简称前置许可机关)的许可为前提条件。本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包括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涉及到的全部前置行政许可事项。据悉,各主办机关将首先对依法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涉及到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由省政务公开办汇总后,发相关前置许可机关自查自纠,并提出清理意见。随后,省政务公开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初审,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并履行法定程序后,由省政府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机构将依据公布结果,逐项修改编制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办理环节等,并严格按公布的前置许可事项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有关部门对没有法律、法规、省政府规章依据设定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应一律取消。虽有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依据,但与行政许可法有关条款不符的,应提出取消建议。对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实际运行中影响许可工作效率的前置行政许可事项,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