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红莲同志指出,全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配备专门力量,为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文红莲同志强调,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根据中央和省里关于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明确范围,突出重点,通盘考虑,把摸清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机构编制底数、夯实基础、加强管理的工作规划好、落实好、衔接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妥善安排好撤销、合并事业单位人员的调整和安置。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清理规范期间,原则上不再新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事业编制。
根据部署,清理规范工作要在2012年2月底前全面完成。今年9月,省编办将组织召开调度会,交流和总结清理规范的有关工作情况。清理规范期间,省编办将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