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根据省编办等4部门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此次试点对象为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质监局、旅游局、物价局等9个省政府部门。各试点部门将以行政审批职责向一个处室归并为方向,在
此前,我省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进行第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记者汪国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访问次数: 1316 发布时间:2011-08-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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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等4部门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此次试点对象为省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质监局、旅游局、物价局等9个省政府部门。各试点部门将以行政审批职责向一个处室归并为方向,在
此前,我省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地税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5部门进行第一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试点。(记者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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