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病、慢性病门诊看病也能报

访问次数: 1216                        发布时间:201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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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成门诊统筹待遇的保障重点。我省日前转发人社部《关于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有关问题意见》,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特殊治疗鼓励患者在门诊就医。

  门诊看病将可医保报

  今年要普遍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门诊统筹所需资金由居民医保基金解决。

  新政策规定,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累计门诊医疗费较高的部分,可以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对于在非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原则上不支付。针对门诊发生频率较高的特点,可以采取每次就诊定额自付的办法确定门诊统筹起付额。

  一般诊疗费全额入医保

  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治疗,以及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部分手术,将采取措施鼓励患者在门诊就医。可以针对这些特殊治疗和手术的特点,单独确定定点医疗机构(不限于基层医疗机构)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保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的使用。对部分患者门诊基本医疗必需的乙类药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研究探索制订医生处方外购药品的支付和管理办法。

  将一般诊疗费全额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此外,积极探索基层首诊等就医管理机制,确定首诊基层医疗机构,一般一年一定,参保人只能选择一家。 (孔令晖、陈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