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探索行政复议“定纷止争”新模式

访问次数: 1426                        发布时间:2011-08-15

[字体: ]

去年4月,马鞍山市在全省率先试点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去年全年受理各类复议案件164件,同比增加63%,是同期全市两级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3倍。已审结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再提出行政诉讼的比例为9.2%。各地积极探索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探索”定纷止争”新模式,大幅提升行政复议的质量和效率。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由于资源配置分散、复议力量薄弱,行政复议制度功能未能充分发挥。马鞍山市试点成立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会由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共同组成,常任委员由部分行政机关及其法制机构负责人担任,非常任委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法学专家、执业律师中聘任。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后,统一受理原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继马鞍山市试点之后,宁国市和黄山市黄山区也在去年10月和今年6月相继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整合资源,引入社会专业力量,并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行政复议受理数量和调解成功率都大幅提升。

  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成立改变了以往复议资源分散和配置不合理的状况,而引入专家学者等社会专业力量参与,增加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和权威性,提升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据统计,宁国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以来,将3起较为复杂的复议案件交由聘任委员审查,审查意见作为复议决定的重要依据,有效提升了案件办理水平。

  为进一步推动“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目标的实现,我省今年颁布实施了《安徽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规定涉及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纠纷等方面,行政复议案件优先选择调解、和解的处理方式,并明确了调解中争议各方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行政纠纷的有效化解。(汪国梁)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