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召开县级红十字会体制协调会,要求加快红十字会改革步伐,进一步推进全市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理顺调整工作。蚌埠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杨宏春到会并作重要讲话。 蚌埠市编办、市红十字会负责人,各县分管副县长以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杨宏春副市长在听取各县红十字会体制工作情况汇报后,就如何做好县级红十字会体制调整工作强调指出:
一是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尽快实施体制调整。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从有利于红十字会依据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出发,结合本县实际,加快改革进程,抓好工作落实,市级红十字会体制已经调整理顺,各县要加快推动,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市红十字会体制理顺工作。
二是理顺关系,尊重历史。要贯彻落实好省编办、省红十字会《关于理顺市县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通知》(皖编办〔2010〕90号)精神,将红十字会管理体制调整为同级政府领导联系,机构独立设置,红十字会机关列入群团机关管理序列;要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调整划转现有编制人员。
三是要把好事办好。县级红十字会体制调整工作,涉及到卫生、财政、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要注意落实好红十字会干部体制调整、国有资产、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今天协调会为契机,认真履职,加强协调,抓好落实,确保红十字会体制调整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蚌埠市编办副主任吴兵、市红十字会副会长陈育春就县级红十字会理顺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事业编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