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市安监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1〕9号)文件下发后,庐阳区高度重视,结合区实际,理顺了相关事业单位职责关系:将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更名为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市下划至区级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将原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基建办公室,不再保留原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
通过调整,庐阳区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理顺了关系、落实了人员,为构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庐阳区编办)
访问次数: 1657 发布时间:2011-08-1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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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市安监局关于实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11〕9号)文件下发后,庐阳区高度重视,结合区实际,理顺了相关事业单位职责关系:将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更名为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市下划至区级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将原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基建办公室,不再保留原区交通旅游服务中心。
通过调整,庐阳区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理顺了关系、落实了人员,为构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分级监管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庐阳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