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

访问次数: 2345                        发布时间:201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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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是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的有效举措。为了做好此项工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根据中央、安徽省相关文件精神,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清理规范措施,确保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取得成效。

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乡镇、街道所辖事业单位。在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和职责任务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按照撤销、合并、转企改制、保留等四种形式进行清理。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职责任务已完成消失或划转、已完成任务的各类临时机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于原有职能已大部分萎缩、工作职责任务交叉的事业单位予以合并;对于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活动,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实施转企改制;对于依法承担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承担社会公益职能等事业单位予以保留。

在对机构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严禁超编进人,逐步消化现有超编人员。对职责任务萎缩或大量空编两年以上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编制。经清理后予以保留的事业单位,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机构名称、隶属关系、机构规格、职责任务、经费形式、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规范。

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21月底前基本结束。

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是规范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实施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规范清理与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稳步推进。

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虚报、瞒报相关数据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