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建设用地审批权被收

访问次数: 1459                        发布时间: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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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收回22市建设用地审批权

马鞍山成我省唯一上榜城市

 

近期,国务院发布了被收回建设用地审批权的22个城市,我省的马鞍山“榜上有名”。这也意味着,马鞍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须报国务院批准。

  据悉,除原规定需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84个城市外,自2011年起,新增了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记者注意到,新增的22个城市多集中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等东部发达地区,其中,马鞍山和桂林也是当地经济较发达地区。

  为了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我国在土地管理上实行了一套严格的行政计划体制。而这套管理体系的存在,使得国务院可以通过增加或者减少土地供应,来调控宏观经济。有专家指出,此次国务院继续收紧地方建设用地审批权也是收紧地根,紧缩土地入市量的一个调控手段,会对被收回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产生较大的影响。(何文祥、强飞)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