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解释》颁布两年来,通过全省机构编制部门的努力,逐步形成了贯彻落实《解释》的良好氛围,初步建立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基础的事前预防、以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为手段的事中监管,以相关法规办法为政策依据的事后惩处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各级编办要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推进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建设、坚定不移地清理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坚定不移地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惩处力度、坚定不移地推行机构编制使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深入贯彻《解释》,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要强化“三个意识”:一是强化纪律意识。清醒认识到“编制就是法律”、“编制也是雷区”、“编制也是高压线”,切实增强对《解释》的敬畏感,确保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真实掌握情况,深入发现问题,如实向上级报告或向群众反馈,敢于触及矛盾,敢督、敢查、敢办,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强化协作意识。加强与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综合约束机制,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力。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