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预算处相关人士介绍,从2011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对老区10个县(区)每年各补助2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和库区移民建设等,这10个县(区)是: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潜山县、太湖县、岳西县、宿松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改革发展实验区。同时,进一步加大省级资金在10县(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配套比例,省级配套不少于地方配套的50%;加强产业项目扶持,以财政补助或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发展茶叶、桑蚕、毛竹等优势产业;按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的标准安排旅游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省财政还将通过强化税收政策扶持老区经济发展。对培养上市企业所在县(区)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上市企业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全额返还省财政分享部分;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10县(区)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