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编办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意见

访问次数: 2614                        发布时间:201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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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蚌埠市编办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研讨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把握改革重点,切实履行职责,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921下午,蚌埠市编办副主任吴兵结合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实际,通篇解读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文件精神,着重强调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政策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改革目标,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在改革中所担负的使命,并分析遴举了当前全市事业单位设置及管理中存在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职能交叉重复设置等突出问题。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通过分类改革,今后5年根据事业单位功能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当前,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通知》(蚌办发〔201163号)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实施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为下一步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要认真学习最近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等改革政策,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并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调研,研究拟定相关改革政策,适时选择一些单位进行分类试点,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程。(蚌埠市编办  武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