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做好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2532                        发布时间:20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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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关于下达乡镇卫生院编制的通知》(皖编办〔2010117号),核定我县乡镇卫生院编制,2010年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时,按照要求已全部分配到各乡镇卫生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精神,经与县卫生局充分沟通,在乡镇卫生院总编制内,对乡镇卫生院编制进行适当调整,调剂增加中心卫生院的人员编制,相应减少一般卫生院的编制,增加的编制专项用于医护等专业技术岗位。(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