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次代表大会
关于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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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批准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省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省第八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安徽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依靠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完成了省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会强调,未来五年是安徽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推动转型发展、开放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九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廉政风险防控。要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力度。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大力支持纪律检查机关开展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