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编办政府机构编制处学习制度

访问次数: 2254                        发布时间: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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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进处室作风,使学习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处室成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其他形式学习相结合的原则。

2、学习内容可根据当前形势、主要工作任务等收集确定。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方针路线,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厅党组的有关文件和厅党委布置的学习内容等。

3、每位同志坚持每年读两本好书,认真记读书笔记,并鼓励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

4、除参加厅、编办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以外,周五下午为处室集中学习时间。个人自学时间自己灵活掌握,以不影响日常工作为前提。

5、参加学习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认真记学习笔记,建立档案,做到学习有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