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从明年起实施,违者将受1万元以上罚款
昨日,记者从安徽省法制办获悉,《安徽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已经由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规定,明年,机场、火车站等交通枢纽,需经国家安全机关审查批准后才可开工建设。
建设交通枢纽需获批准
根据《安徽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除了重要国家机关、军事设施、国防科研、军工企业、重要公务接待场所等国家安全控制区域的建设项目外,交通和通讯枢纽也在涉及国家安全的建设项目范围内。明年起,我省建设机场、港口、火车站、出入境口岸、电信枢纽、邮政枢纽等项目前,也需经国家安全机关审查批准。
办理申请别忘备足材料
如要开工国家安全控制区域的建设项目,申请人需先向设区的市国家安全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办理行政许可时,千万别忘带建设项目投资性质、使用功能、位置图及地形图复印件、以及周边地理环境的情况说明材料。当然,作为申请人,你还要带上项目申请表。
而设区的市级国家安全机关,则需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进行国家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划定,经省国家安全机关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擅开工处万元以上罚款
管理规定明确,对未经国家安全机关审查批准,擅自建设国家安全控制区域项目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损毁、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国家安全防范设施的,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高珊珊、郭龙)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