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编办规范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访问次数: 2402                        发布时间:201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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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树立机构编制服务大局、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全椒县编办从自身做起,不断完善规范机关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岗位责任制。详细规范了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岗位职责,对每个岗位职责、任务、目标内容具体化。

二是制定首问责任制。规定凡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科室,让办事者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三是规范机构编制工作办理程序。县编办对各项工作进行详细部署,通过去繁就简,制定了便捷的工作流程,如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申请流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减核编流程;机关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流程;公文办理流程等。并将其汇制成简单、明晰的流程图进行张贴公示,让每一位来办事者能够一目了然,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是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县编办要求每位干部对能够立即办理的事项,如增减核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要求随到随办,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有效文件后30日内办结;对须经编委会、办务会研究后办理的事项,在研究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告知申请单位。

五是制定公开承诺制。县编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要求机关每位干部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下内容: 1、服务至上。2、忠于职守。3、讲求实效。4、热情接待。5、解答耐心。对违反服务承诺制的工作人员按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六是制定责任追究制。县编办规定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及责任追究的范围,根据每位干部遵守制度、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